一、 本欄目受理個人和企業在辦事過程中對有關法規、政策和辦事程序等方面問題的咨詢。
二、本欄目對問題的回復是一種指導性意見,不具有法定效力。
三、對下列來信范圍不予受理:
????1、違反憲法和法律法規規定的;
????2、煽動顛覆國家政權,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;
????3、捏造或者歪曲事實,散布謠言,擾亂社會秩序的;
????4、公開侮辱他人、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或者惡意攻擊他人的;
????5、反映非行政管轄范圍內問題的;
????6、不屬于政務職能范疇的。
四、注意事項:
????1、信件內容要一事一件,提交信件成功后,工作人員會及時處理,請不要再重復提交;同時將您的受理編號及查詢碼妥善保存,以備查詢辦理結果。
????2、反映有關情況應按規定格式填寫,并留下真實聯系方式,以便在受理過程中進一步了解情況,您的個人信息會受到保護;反映問題,要客觀公正,用語文明,具體詳細,特別是要寫明信件有關時間、地點、事實,力求簡明扼要,字數不要超過1000字。
????3、一般情況下,您的來信將在受理之日起30日內辦結;情況復雜的,可以適當延長不超過 30 日的辦理期限。( 詳見《國家信訪條例》第三十三條、第三十四條、第三十五條)
????4、當您寫信時選擇了同意公開來信內容,相關部門辦理信件時認為來信內容和回復意見可以公開,那么您的來信及回復意見將在您寫信欄目網頁上向社會公開。
????5、您需承擔因您的信件內容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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